用户名: 密码:  用户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账号激活
您的位置:教学资源网 > 中考资讯 > 阅读文章

福建莆田2012中考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阅读:1334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2/2/7 14:17:52
分享到:
  (二)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
  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准予毕业。
  1、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学生毕业资格为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及学校考查科目成绩合格(含补考,具体由各县区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2、证书发放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对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普通高中学生招生录取的组织与实施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按学校级别、录取类型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所录取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二是思品、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6科成绩达到各类学校的等级要求。
  1、报考条件及办法
  凡持本市常住户口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莆田报考的、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参加报名。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考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0日。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和持有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确需回莆田升学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0日;在我市就读的外地考生须经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方可报考。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户口册或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审批同意在莆田报考的非本市户口考生须提供审批表);
  (2)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4)学生成长综合记录材料(含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的主要事实材料,即由科任教师、班主任联署签名认可的能说明或表达学生特长、才能的成果、文件或证书);
  (5)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2、统招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录取时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四种类型依次进行。省一级达标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以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划定。统招生录取时思品、物理、化学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并以语、数、英总分(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不足,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确有困难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制定补招方案,在报经市中招办批准后实施。
  (2)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辖区招生。思品、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
  3、定向生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的生源质量,缓解城市初中学校大班额的压力,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今年我市仍在省一级达标高中试行招收定向生方案,并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全部分配到各农村初中校。
  (1)定向生指标下达。2012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本校统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30%,并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初中校。直接定向分配给各初中校的名额按三年前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七年级录取人数比例下达。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三年前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三年前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2012年起定向生指标全部向农村学校分配,城区学校不再分配定向生指标(城区学校、农村学校的界定以物价收费相关文件为准)。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优秀;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六是近三年学校未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对达不到以上六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将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制定,并在2012年3月31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三年学籍均在报考学校并就读于本校的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语、数、英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政治、物理、化学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学校,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因收回定向生指标而完不成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标校,可在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上尚未被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而有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语、数、英总分(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来源:莆田市教育局  编辑:中考资讯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