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道德表现可分为三个层次,低一级的是社会所允许的,较高一级的是每位公民必须做到的,最高一级的是社会提倡的。我们把中学阶段的“学会做人”教育定位于“社会要求每位公民必须做到的”这一档次,即做“文明人、现代人、爱国的人”。这是因为:人的成长阶段不同,对做人的要求也不同,中学阶段是基础教育阶段,它的特点是全民性和非终结性。中学阶段并不承担人才培养的终结任务,但它为人的终身发展打下基础。这就决定了中学阶段要进行的是社会要求每个人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情感道德教育。这并不是降低德育要求,因为实践已经证明,一味坚持高于中学生接受能力或连教育者本人都达不到的道德要求,这样的德育工作,实效性很差。做文明人是社会对公民的最基本要求,而如何做“现代人、爱国的人”的教育任务就更为艰巨。如果我们的中学教育能够完成这项教育任务,就会为一切更高要求的情感道德发展奠定一个良好基础,就是教育的成功。
所以在历史教学中,情感道德教育的目标一定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具体说来有两点:一是目标要定得准,要把历史教学中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一定要适合学生成长的需要。假大空不好,把历史课上成思想政治课也不好。要从小处入手,莫以“德”小而不为。二是计划要切实可行,要有持续性和韧性,要结合中学生的生理、心理、思想等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以及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出科学的、恰当的、行之有效的道德教育计划。情感道德渗透也不能急功近利,要有相对长期的、稳定的目标。如果不顾实际教学情况,脱离了所教内容,或超越学生水平制定高深而不切实际的目标,都不会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三、历史教学要把情感道德教育与教学内容和社会现实紧密集合,增强情感道德教育渗透性和时代性。
思想性与科学性相结合是历史学科的一大特点。在历史课的教学中,基本知识传授和情感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统一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历史教学如果能把情感道德教育与历史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学生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所产生的印象要比强行灌输要深刻、牢固得多。
通观中西方历史学的发展历程,历史主义的理解与价值主义的评判是历史学恒久不变的主题,两者相互关系也极为复杂。我们传统沿用的历史教材中,阶级分析的比重远远大于历史主义理解。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分析经常机械地套用“进步性”或者“局限性”来做简单的二元分析,无论是中国的秦始皇汉武帝,还是外国的华盛顿拿破仑;无论是两千年前的陈胜吴广起义,还是一百年前的义和团运动,仿佛任何人物事件都可套用这种公式化的模式。这种简单化的机械的分析方法是与马克思主义史学“历史主义原则”相悖的,也不利于把情感道德教育有机的渗透到教学内容当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最能收到教书育人之效,反之,那种“贴标签式”的道德教育,势必为学生所唾弃。恢复人文性关怀,重建历史的情感道德教育魅力,势必仰仗感悟,仰仗于理解,只有在感悟和理解的基础上建立的价值评判才是可靠的,只有在理解的基础上生成的道德感才是稳固的。所以,道德教育必须与历史教学内容相结合、相渗透才能有助于学生的理解,有助于他们道德水平内化的提高。
另外,历史教学讲授的大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人和事,历史知识如果不能与现实结合起来,那么它往往会被误认为是遥远的、飘渺的,是无用的。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在历史教学中,道德渗透必须以时代的眼光客观、公正地评述历史,引导学生正确分析现实社会,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困惑和疑难,从而做到时代感和历史感的交融。《人权宣言》中宣扬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以财产的不平等代替出身的不平等,而不是人的真正平等,使学生认识到资产阶级标榜的所谓民主、平等、博爱是具有阶级性和虚伪性的。
把历史事件同现实生活相联系,学生们一般都会显出极大热情,这时教师若给他们充分的反思机会,引导他们自主构建道德意识,在历史与现实生活的感召下,我想情感道德教育的目的一定会圆满达到,留给他们的记忆也一定是鲜活的、刻骨铭心的。把历史变迁的基本事实与身边社会的变化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积累历史知识和联系现实的历史感悟中,继承人类的传统美德,通过借鉴人类积累的智慧精神、心性精粹与阅历体验、反思历史的迂回曲折,理解人生的意义与目的,找到正确的生活方式,打好在社会中创造良好生活的人格、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