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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2012中招考试和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阅读:1249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2/3/1 14: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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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要求
  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科学发展,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管理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考与中招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中考与中招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应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录取标准和录取程序,组织招生工作。
  (二)加大招考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将中考与中招改革的内容、方法、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保证招生考试工作公正、透明。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中考与中招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评价结果,招生计划,统一划线的标准,招生办法及结果,特长生录取、加分录取的资格审查、录取结果等。
  完善诚信制度。市教科院与中考命题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确保命题、审题、制卷工作严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联合对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诚信评估,建立学校诚信评估机制。
  完善监督制度。各招考机构负责中考与中招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教育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对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和中招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士对中考、综合素质评价以及中招中出现的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随时投诉、举报,相关部门随时接受和处理。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中考、综合素质评价、中招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实、失信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来源:黄冈教育局  编辑:中考资讯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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