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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平:红会进校园是慈善事业方向性失明

阅读:309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11/2 14: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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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十字总会召开青少年工作会议,指出未来5年将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推广建立红会组织。红会要求,对于学校中的红十字组织要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基本的经费保障。此前曾有报道称多地中小学生被强制要求入会并交纳会费。

  慈善本来是出于人们内心的一种善心自发行为,但是新中国以来,官方办慈善却把这种至关重要的精神或意识丢失了,结果社会慈善成为了一种公办产业,私欲和名利之气横流,甚至慈善腐败如影随形,恶果频现:比如不久前,郭美美和卢美美事件就把这些年来,政府慈善在老百姓心目中积累的所有名誉和信誉度丧失殆尽,不少地方红会组织一夜之间的社会民间捐款几乎等于零,至于眼下,被舆论一路追杀得穷途末路的红十字组织不得不进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估计也是病急乱投医下开拓市场,多方筹措经费之举,不过笔者觉得,红会进校园,纯粹是慈善事业方向性失明。

  一来,中小学生不是社会劳动者,没有正常的稳定的一份合法收入,他们不应该是慈善募集的主要对象,倒可能是需要捐助的对象。针对前一段有媒体报道,沈阳、济南、西安等地的民众反映,他们读中小学的孩子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要交纳会费。我想,此次红会进校园不像是为捐助方便,倒像是募集方便,反正孩子们往往很天真,很容易随波逐流被鼓动慈善;二来,在学校开展慈善资金募集,虽然名义上自愿的,但实际操作上由于红会或学校老师的外在行为、心理干预,以及孩子的攀比心理等因素,最终可能还是一种间接强制慈善;三来,学校是培养孩子正确人生观和社会观的地方,这种不正确的畸形慈善观也进一步会影响整个社会将来的慈善走势,不利于我国慈善事业今后或长期健康发展。

  何况红会进校园,要保障其基本的经费,哪里来?而根据西方民间慈善机构的做法,为何我们的所有工作人员就不能是义务劳动,不拿任何工资的慈善事业者,因为如果你们红会工作人员,自己本身是一个靠慈善谋生者,不是或不能成为一个诚心的义务慈善者,怎么能够让人相信你们在缺乏有效社会监督下的慈善能够专款专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委托人交付的神圣职责和任务,甚至不滋生腐败行为?于是不仅这种计提部分慈善捐款作为官方慈善组织办公经费(不包括其他必须的支出或运作成本)的做法,不合理,而且官办或行政垄断慈善事业模式也是必须或可以改革的。就不要说红会进校园了!

  不可否认,为今之计或当务之急,除了需要政府加强全面和全民社会保障机制外,想使慈善事业发挥更大的社会扶贫救困的功能,就要募集到为数不少的巨款。以前每当有重大灾难,公共机构或媒体发动舆论动员总能获得社会各方面或民间经济力量的支持,举国上下捐款数不断创造新高,然而当行政手段或权力成为社会慈善事业垄断性腐败的主要来源,暴露于公众面前,甚至出现了郭美美和卢美美事件这样广泛的公众质疑,那么红会这时首先理当向公众开诚布公地把以前一切慈善资金运作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或郭美美和卢美美事件说明清楚后再作计议,否则,如今不明不白地就利用官方背景或政府支持,长驱直入到学校等不适宜常态募捐的机构开拓市场,只会让红会组织和慈善事业更陷于社会之不义,公众所不齿,这是一种纯粹的慈善方向性失明。

     来源:荆楚网  编辑:kostbar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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