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原文:
赵芬,字士茂,天水西人也。父演,周秦州刺史。芬少有辩智,颇涉经史。周太祖引为相府铠曹参军,历记室,累迁熊州刺史。抚纳降附,得二千户,加开府仪同三司。大冢宰宇文护召为中外府掾,俄迁吏部下大夫。芬性强济①,所居之职,皆有声绩。武帝亲总万机,拜内史下大夫,转少御正。芬明习故事,每朝廷有所疑议众不能决者,芬辄为评断,莫不称善。后为司会,申国公李穆之讨齐也,引为行军长史,封淮安县男,邑五百户。复出为淅州刺史,转东京小宗伯,镇洛阳。
高祖为丞相,尉迥与司马消难阴谋往来,芬察知之,密白高祖。由是深见亲委,迁东京左仆射,进爵郡公。开皇初,罢东京官,拜尚书左仆射与郢国公王谊修律令俄兼内史令上甚信任之。未几,以老病出拜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禄大夫,仍领关东运漕,赐钱百万、粟五千石而遣之。后数年,上表乞骸骨,征还京师,赐以二马轺车,几杖被褥,归于家,皇太子又致巾帔。后数年,卒。上遣使致祭,鸿胪监护丧事。
子元恪嗣,官至扬州总管司马,左迁候卫长史。少子元楷,与元恪皆明干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