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原文:
李参,字清臣,郓州须城人。以荫知盐山县。岁饥,谕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不能籴者,给以糟籺,所活数万。
通判定州,都部署夏守恩贪滥不法,转运使使参按之,得其事,守恩谪死。知荆门军,荆门岁以夏伐竹,并税簿输荆南造舟,积日久多蠹恶不可用,牙校破产不偿责。参请冬伐竹,度其费以给,余募商人与为市,遂除其害。
历知兴元府,淮南、京西、陕西转运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参审订其阙,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羡粮。熙宁青苗法,盖萌于此矣。
朝廷患边费益广,参建议辇钱边郡,以平估籴,权罢入中法,从之。比其去,省榷货钱千万计。召为盐铁副使,以右谏议大夫为河北都转运使。与安抚使郭申锡相视决河,议不协;又与真定吕溱相恶,二人皆得罪,参移使河东,知荆南。
嘉祐七年,召为三司使,参知政事孙抃\曰:“参为主计,外台将承风刻剥天下,天下之民困矣。”乃改群牧使。诏王安石、王陶置局经度国计,参言:“官各有职,臣若不任事,当从废黜。不然,乞罢此局。”从之。
治平初,加集贤院学士、知瀛州,赐黄金百两,帅臣有赐自参始。再迁枢密直学士、知秦州。蕃酋药家族作乱,讨平之,得良田五百顷,以募弓箭手。居镇阅岁,未尝以边事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