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虞奕字纯臣。第进士。崇宁,提举河北西路常平,洺、相饥,徙之东路。入对,徽宗问行期,对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时还,则来岁耕桑皆废矣。”帝悦。既而西部盗起,复徙提点刑狱。时朝廷将遣兵逐捕,奕条上方略,请罢勿用,而自计讨贼,不阅月可定。转运使张抟以为不可,宰相主抟策,数月不效,卒用奕议,悉降之。擢监察御史。亲祭北郊,燕人赵良嗣为秘书丞侍祠,奕白其长曰:“今亲卫不用三路人,而良嗣以外国降子,顾得预祠事,可乎?”长用其言,具以请,不报。阳武民佣于富家,其室美,富子欲私之,弗得,怒杀之,而赂其夫使勿言。事觉,府县及大理鬻狱,奕受诏鞫讯,皆伏辜。自何承矩创边地为塘泺,有定界。既中贵人典领,以屯田开拓为功,肆侵民田,民上诉,屡出使者按治,皆不敢与直。奕曲折上之,疏其五不可,诏罢屯田。加直秘阁、淮南转运副使。入为开封少尹。故时大理、开封治狱,得请实蔽罪,其后率任情弃法,法益不用。奕言:“廷尉 持 天 下 平 京 师 诸 夏 本 法 且 不 行 何 以 示 万 国 请 自 今 非 情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