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在今陕西渭南境内)人。生于河南新郑。少年时期,避乱江南。贞元十六年(800)进士,任翰林学士、左拾遗。元和十年李师道、王承宗遣人刺杀宰相武元衡,居易上书请急捕贼,以雪国耻,为当政者所恶,贬江州司马,移忠州刺史。后被召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出任杭州、苏州刺史,又内召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太子少傅等职,以刑部尚书致仕。有《白氏长庆集》。
今存白居易诗近3 000首,数量之多在唐代诗人中首屈一指。他对当时诗歌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主要是由于他的理论和实践,使诗歌得以突破大历十才子“流连光景”的狭窄范围,扩大了境界,能以社会政治重大问题为内容。他早年写了许多讽谕诗,其中最有名的如《秦中吟》10首,《新乐府》50首等,谴责宦官、藩镇互相勾结,危害人民和国家。他不顾自身的安全,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他之所以要写这许多讽谕诗是因为身居言官,理应将下情上达,希望朝廷采择施行,能调整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维护国家的统一,促进生产,有利于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在当时,他站在封建士大夫的立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