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 1949 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
2.与会代表:中国共产党、 各民主党派 、无党派人士、人民解放军、各人民团体、各地区、各民族以及海外华侨等各方面代表600余人。
3.内容
(1)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 人民 ,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 民主集中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暂时代行将来召开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的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2)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毛泽东 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朱德 、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
(3)会议决定改北平为北京,作为新中国的首都;以《 义勇军进行曲 》为代国歌;以五星红旗为国旗;采用公元纪年。
(4)会议还决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建立 人民英雄纪念碑 ,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崇敬和缅怀。
4.意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召开,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
知识点2 开国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