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文】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人。为分宁主簿。有狱久不决,敦颐至,一讯立辨。 邑人惊曰:“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荐之,调南安军司理参军。有囚法不当死,王逵欲深治之。 逵,酷悍吏也,众莫敢争,敦颐独与之辩。不听,乃委①手版②归,将弃官去,曰:“如此尚 可仕③乎!杀人以媚④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
(节选自《宋史》)
【注释】①委:抛弃、丢掉。②手版:笏,古代君臣在朝廷上相见时手中所拿的狭长板子,用玉、象牙或竹片制成,上面可以记事。③仕:指做官。④媚:取悦、巴结。
【译文】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县人,做了分宁县的主簿。有一件案子拖了好久不能判决,周敦颐到任后,只审讯一次就立即弄清楚了。县里的人吃惊地说:“老狱吏也比不 上啊。”部使者推荐他,调任南安军司理参军。有个囚犯根据法律不应该判处死刑,王逵想重判他。王逵是个残酷凶悍的官僚,大家没人敢和他争,周敦颐一个人和他争辩,王逵不听。周敦颐就扔下笏板回了家,打算辞官离去,说:“像这样还能做官吗!用杀人的方法来取悦 上级,我不做。”王逵醒悟过来了,这个囚犯才免于一死。
(二)
【原文】宣平中太傅相国卢公,应举时,寄居寿州安丰县别墅。尝游芍陂,见里人负薪①者,持碧莲 花一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