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从政治体制上可分成“王国”和“帝国”两个时期。夏禹的儿子继承了王位,开始王位继承制,从此中国进入长达一千多年的王国时期。夏、商、周都属于王国时期。商有分封贵族的制度。西周初年,大封同姓和异姓诸侯。这种封建贵族政治基于宗法和血缘关系之上。通过层层的分封,权力分散在各级贵族手中,并且世袭享有这种特权。高级官吏都是世卿世禄,世世代代传下去。秦朝时进入了帝国时期。帝国时期官僚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了这样一些趋势:
一是行政权的扩大和分化,特别是六部的行政权越来越大。例如,唐朝六部没有直接的发令权,到了明清,六部就有了直接发令权。它所管辖的范围也扩大了许多。而宰相的很多权力,下放到行政部门。明太祖所以能够取消宰相,就是因为行政权扩大以后,宰相所要决定的事情跟皇帝所要决定的事情差不多。取消宰相,从政治制度发展上是很自然的。
二是中央决策、立法群体的扩大和决策立法的制度化。汉朝也有廷议,是皇帝临时召集的,人员和时间不固定,决定的事情仅供皇帝参考,不是一个法定程序。唐朝宰相在政事堂议决政事,这是一个法定程序。到了宋朝,宰相以外还有执政,就是副宰相,这个人数比唐朝要多。宋朝是由宰相执政议决大政。到了明朝,实行朝议制度,这是沿政事堂和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