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5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在管理方法上,将35种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对甲类传染病实行强制管理,对乙类传染病实行严格管理,对丙类传染病实行监测管理。下面就对我国法定管理的35种传染病在病原体、传染源、传播途径、症状及预防等方面作简介。
1 甲类传染病
1.1 鼠疫
病原体:鼠疫杆菌。
传染源:家鼠、野鼠等啮齿动物。
传播途径:腺鼠疫为鼠蚤、肺鼠疫为飞沫或尘埃。
症状:高热与中毒症状,皮下和粘膜出血、心衰、休克。
预防:(1)接种鼠疫无毒活菌苗;(2)灭鼠、灭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