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初,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杨敬农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杨敬农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 762.035 3万元(其中597.029 9万元未实际领取)、10.8万港币、美元3.8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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