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7年12月,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等198家单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决定”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被命名的示范区(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锐意进取,苦干实干,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上作出表率,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作出示范,在新时代更有新作为。进一步增强创建实效,改善民生争取人心,努力解决好与各族群众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激励引导各族人民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不断谱写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