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我国在农村开始了村一级自治的过程,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取得了成果。其最大的成果是在我国这个民主意识还不很浓厚的国家里出现了大范围的民主实践,从农村发展到乡镇一级的政府,然后又在城市发展起来。我国这种广泛的民主实践已经被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基层民主建设的第二个成果就是民主意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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