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写作要有真情实感,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根据表达的需要,围绕表达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写作时要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要立意高远,反映时代和社会的主旋律。同时,还要根据对作文题目的细“审”深“立”,选择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对心中所想加以细致描述。具体表现为如下三点:
1.内容源于生活。《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写作应贴近学生实际,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学生能够“通过观察、调查、访谈、阅读、思考等多种途径,运用各种方法搜集生活中的材料”“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地表达”“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方式写作”。它强调了生活是写作的源头活水,学生要从对自然、社会、人生的观察、调查、访谈、阅读、思考和体验中汲取写作素材,主动关注生活、深入生活、了解生活,进而选择恰当的方式进行写作。
2.叙写真情实感。新课标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多次出现“自己的”“真情实感”之类的词语;7~9年级的写作目标提出:“写作要有真情实感,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在评价建议中更是将“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作为一条重要标准来评判作文的优劣。新课标试图解决学生作文“假话成堆、空话连篇、套话不断”的现状,使作文成为学生表现社会生活、叙写真情实感的工具,引导学生做真人,说真话,抒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