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届三中全会
1.时间、地点:1978年12月,北京。
2.内容:(1)高度评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正确思想路线;(2)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等错误口号,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方针。(3)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肯定了1976年的“四五”运动的革命性质。(4)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老一辈革命家作出的错误结论。
3.意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际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揭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使我国进入了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历史新时期。
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率先实行的省份:安徽(小岗村)、四川。
2.基本内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3.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从根本上克服了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体制的弊端,打破了农业生产经营和生产上的“大锅饭”。
4.意义:极大地调动了八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解放了农 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5.启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1984年以后,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实际已经不复存在。)
三、国有企业改革
1. 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开始。国家放权让利,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及利改税等政策。
2. 实行多种分配政策。国家还发展承包经营、合资经 营、联合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政策。
四、经济特区的设置和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