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中考语文考试说明
一、考试范围
以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四学段7至9年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为范围,体现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交融、整合,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结构
(一)试卷分为语文知识与运用、古诗文积累与阅读、现代文阅读、写作四个部分。其中,语文知识与运用约占全卷总分的19%,古诗文积累与阅读约占全卷总分的17%,现代文阅读约占全卷总分的28%,写作约占全卷总分的36%。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结合在“语文知识与运用”中考查。
(二)题型:试题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类,其中,客观题约为20%,主观题约为80%。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图表题、文言文翻译题、问答题、写作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