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使学生了解1982年新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理解“宪法至上”的原则;列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重要法律,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知道依法治国方针确立的背景和内容:使学生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具有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能力。
2、过程方法与能力
通过采用对比、联系等方法使学生在了解我国宪法基本内容、意义和刑法、民法的内容的基础上,养成综合分析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学习我国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史实,使学生认识到:建设一个民主法制国家的重要性:《民法通则》和新刑法的通过及实施,表明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同时使学生形成新时期的民主法制观念,树立懂法知法、遵法守法的意识,并能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