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中考语文考纲及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命题指导思想
上海市初中毕业语文科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初中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学生在高中教育阶段的可持续发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考试对象为2014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几年制 义务教育学业的九年级学生。
二、考试目标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年10月版)规定的六至九年级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与要求,确定以下考试目标。
1.文言文阅读能力
(1)能默写规定范围内的文言诗文。
(2)掌握150个文言实词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