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考试要求是很据《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课程目标”的三个方面制定。
1.知识与技能
要求层次中的“★”“★★”“★★★”分别表示认知性学习的不同水平层次,由低到高可分为“知道”、“认识”、“理解”三个层次,较高层次包括较低层次的要求。各层次的具体含义是:
(1)知道层次(★)
能够记住所学的化学知识。以下词语是对这一层次考试目标的描述:“知道”、“记住”、“说出”“列举”“找到”等。
(2)认识层次(★★)
对所学的化学知识要点,能正确辨识和直接使用;能够根据提供的材料识别是什么;能够领会所学化学概念和原理的基本含义及适用条件。以下词语是对这一层次考试目标的描述:“认识”、“了解”、“看懂”、“识别”、“能表示”、“懂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