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守恒定律
1.含义: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1)说明: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②没有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及不是反应生成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或物质(如气体)有无遗漏。
(2)原因:这是因为,从微观看化学反应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反应物的分子被破坏,原子又重新组合的过程。而在一切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没有改变,数目没有增减,质量也没有变化。所以,质量守恒。
2.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均保持不变(原子的“三不变”)。
3.化学反应前后
(1)一定不变:反应物、生成物的总质量不变;元素种类、质量不变;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不变
(2)一定改变:物质的种类一定变;分子种类一定变
(3)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