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框题:“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由“求助有路”“敢打官司”“善于斗争”三目组成,分别介绍非诉讼手段、诉讼手段等维护权益途径以及与侵权行为做斗争的方法等内容。
第一目:“求助有路”。
主要介绍运用非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通过13岁女孩小芳要求上学遭到继父拒绝的案例,指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请求相关的机构给予帮助,从而引出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非诉讼手段。课文还列出了一些能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通过相关链接栏目列出了一些可以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解决争议、处理问题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
第二目:“敢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