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依据】
课程标准 三4.2 知道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及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理解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的必要性,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初步了解人大和政协的组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职责。
能力目标:能够逐步掌握和不断提高搜集、处理、运用社会信息的方法和技能,学会独立思考、提出疑问和进行反思。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走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习他们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培养国家观念和国家主人翁意识。
增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情。培养学生热爱、拥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