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目标要求: 了解有理数、无理数、实数的概念;会比较实数的大小,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有理数;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概念及意义.进一步,对上述知识理解程度的评价既可以用纯粹数学语言、符号的方式呈现试题,也可以建立在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基础之上,即将考查的知识、方法融于不同的情境之中,通过解决问题而考查学生对相应知识、方法的理解情况.了解乘方与开方的概念,并理解这两种运算之间的关系.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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