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相关链接】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
2.2011年11月24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务委员刘延东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强调着力保障农村中小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水平,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树立安全意识,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重要“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