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主学习在语文教学中开展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我在几年的小学语文教学中,意识到学生具有了“自主学习”的能力,才能张扬独特的个性,开拓思维的时空,展开想象的双翼,在课堂上才能激发昂扬的情绪,撞击出创造的火花。这正是我们追求的新课程的学习方式。
所谓自主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科学指导下,通过能动的创造性的学习,实现自主性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自主学习从根本上确定了学生主体地位,使学生的学习状态产生了根本的变化,从他律到自律,从被动到主动,不仅开发了学生的潜能,而且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感,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