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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011年9月20日,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结果在京揭晓,我省王争艳、孙东林、董明3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王天喜等9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次日,省政协主席、省文明委主任杨松受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的委托,代表省委、省政府会见我省受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并与之座谈。杨松同志充分肯定各位模范展示了湖北良好道德形象,为湖北争得了荣誉,要求各地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兴起宣传学习道德模范的热潮,为湖北实现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2011年12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工作之中,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继续保留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