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具有人民代表的性质,在普选的全国人大代表会召开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规定了新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和外交方面的基本政策,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3、政治协商会议的重大决议:①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②把北平改为北京作首都;③采用公元纪年,本年为1949年;④五星红旗为国旗;⑤《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⑥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