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说明》的依据是教育部2001年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和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1年初审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历史实验教科书(人教版、华师大版、川教版、中华书局版、岳麓版和北师大版)八年级、九年级的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学科命题指导思想: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历史教学质量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有利于引领义务教育阶段的历史课程改革全面深入展开;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与健全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归纳、比较、概括史实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与品质;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
命题基本原则:(1)基础性原则。着重考查课标“内容标准”所要求掌握或具备的基础知识与基本能力,突出主干知识、强调能力立意。(2)科学性原则。在注重试题呈现方式的生动性同时,强调试题内容本身的科学性、表述的严密性、指向的明确性;试题力求符合初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征,避免专业化和成人化倾向。(3)时代性原则。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与学生学习生活经验的联系。(4)创造性原则。注意试题的开放性,有利于激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