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依据
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及本考试大纲。
二、命题原则
1.在坚持《语文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和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学生服务。
2.命题要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不仅要考查学生的语文知识、能力水平,还要关注学生掌握语文学习方法的情况以及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
3.要重视考查语言文字的实际运用能力,关注语言文字这一特殊信息载体的人文价值导向,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感悟、体验和审美活动,体现语文学科特有的灵性和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