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 粤教版,七年级下册第八单元法不可违
——8、2法律“雷池”不可越
作者及工作单位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珊溪中学(毛爱玲)
☆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
我是根据学校举行的新教材研讨活动(公开课)以及新教材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成长需要而设计的,这节课“法律‘雷池’不可越”是针对七年级的学生实际情况,让他们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后,知道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如果不加以重视、不注意改进,就有可能发展成为违法(严重不良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犯罪;了解不同的违法行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解法律关于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结合三个教学目标应着重让学生理解掌握.
一是在知识与能力上,认知结构方面,学生通过前面几课的学习,对违法犯罪已有初步的认识。但犯罪为什么要受到刑事制裁?犯罪要受到怎样的刑罚处罚?许多学生仅仅从报纸、电视等途径获得一些关于犯罪和刑罚的知识,对刑事责任年龄
认定也是模糊不清,甚至有些学生和会误认为只有犯罪的未成年人受到刑事制裁,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刑。结合事例。
二是在过程与方法中运用角色扮演,在情感方面,一方面学生会对社会上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产生憎恨感,但未能意识到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另一方面学生会崇拜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公民,有愿望向这些公民学习,但局向于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未能真正掌握斗争的方法。对身边所发生之事讨论。
三是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中了解生活背景方面,近几年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有上升趋势,这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在讲授该课时,教师应特别采用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以起警示作用。并了解要避免违法犯罪,使自己健康成长,就要了解犯罪要受到怎样的惩罚,才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犯罪的发生;同时,树立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从而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