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依据
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二、命题原则
1、遵循《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和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服务。
2、命题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不仅考查学生的语文知识、能力水平,还关注学生掌握语文学习方法的情况以及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
3、重视考查语言文字的实际运用能力,关注语言文字这一特殊信息载体的人文价值导向,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感悟、体验和审美活动,体现语文学科特有的灵性和生气。
4、考试内容不受教材限制,命题主要选用课外语言材料。选文注意语言的规范性。
5、试题符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注意通过测试发现学生的潜能。
6、鼓励设计一些开放性的试题,这类试题不规定统一的标准答案,鼓励学生发表独立见解,作出自己富有个性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