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杭州市朝晖中学 刘粉莉
一、单元地位
本单元是全书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对学生进行权利与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中,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初二学生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这一课内容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最接近,与学生的活动最密切。经济权利也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同样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总之,这一单元是增强学生在受教育方面和经济权利方面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的思想教育的落脚点。
二、主要内容
本单元由“终身受益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和“消费者的权益”三课组成。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包括两框:“知识助我成长”和“珍惜学习机会”。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到教育及义务教育的含义、地位和特征,让学生理解教育的作用和受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接受教育是自己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是在学生理解了教育的作用和受教育的重要性,并认识到受教育是自己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在自己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时候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让学生明确应该珍惜受教育机会,更好地履行受教育义务。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包括三框。第一框“财产属于谁”,主要帮助学生了解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我国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利剑”。第二框“财产留给谁”,主要让学生知道有关财产继承方面的基本知识,未成年人享有财产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除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