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成绩计入总分◎生物、地理考查或计入中考总成绩◎明确中考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价变中招“主要依据”◎外语考试变革,部分市将增口语考试◎“省示范”未经批准跨市招生将“摘帽”◎除规定外,普通高中不得跨省录取新生
明年中考,部分市有可能把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价将从中招录取中的“重要依据”变为“主要依据”。
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意见》。明年中考,至少将出现七个比较明显的变化。
-背景唯分数录取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中考考什么,老师就教什么,大量增加课业量,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为此,省教育厅表示,我省近年来正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
此次出台新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规范中考工作秩序。
-变化1
理科实验操作和体育成绩计入总分
此前,我省部分市规定,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按照该意见,今后标准将全省统一,全面开展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理科实验操作学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
2
生物、地理考查或计入中考总成绩
根据该意见,今后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明确将在九年级学年末举行。生物、地理学科考查由各市组织,在八年级学年末举行。
与往年相比,今后生物、地理考查成绩也将有可能会计入中考总成绩。不过,是否计入中考总成绩,由各市或县(市、区)确定。往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察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
3
中考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该意见还明确:毕业学业考试命题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在具体情境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首次提出“坚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4
录取依据为学业成绩+素质评价
该意见规定:开展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突破性环节,应贯穿在学生接受教育的全过程。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
评价方式要坚持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等都参与评价的做法,要注重客观事实,坚持激励上进的导向,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积极推广采用成长手册、电子档案等形式记录学生的成长历程,评价过程应程序清楚、公开,有利于监督和公平公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和社会介绍、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做法,争取认同、支持和参与。
今后,普通高中招生将要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必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应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意见说。
5
外语考试有变部分市将增口语考试
今后的中考,外语口试成绩可能会计入英语科目成绩。
近年来,全省中小学外语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为继续完善纸笔考试和听力考试,逐步开展口语考试奠定了基础。
该意见明确:“各地是否开展外语口语考试,以及实施外语口语考试的的步骤、范围和考试结果的运用,由各市或县(市、区)确定。 ”同时,各地在推行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6
擅自跨市招生“省示范”将“摘帽”
高中之间的“掐尖”招生、恶性竞争生源,也是此次意见出台的一大原因。
为此,该意见规定:普通高中除承担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举办的“宏志班”等因实施特定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生外,其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
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7
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省录取新生
随着我省今年异地高考方案的出台,外省考生在安徽参加高考问题也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按照我省异地高考方案征集意见稿,“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凭在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籍地参加高考”。因此,在皖高中阶段“完整学籍”成为能否在皖考试的关键。
对于相关的规定,该意见首次明确:“除招收在我省参加中考并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外,普通高中不得跨省录取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