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意见》。意见针对高中之间的“掐尖”招生、恶性竞争生源也有规定,普通高中除承担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举办的“宏志班”等因实施特定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生外,其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