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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辽宁阜新中招普高招生不得违背“三限”政策

阅读:478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5/13 14: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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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辽宁阜新市教育局了解到,普通高中招生,城区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阜蒙县、彰武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要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宣传,招生必须在参加市统一安排的招生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得在中考考试前录取学生。
  公办普通高中要按规定招收学生,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
  普通高中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未经批准,任何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加强班、强化班、重点班、理科、外语等实验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
  严禁各高中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高中录取要尊重学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任何人强迫学生更改志愿。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要坚决制止和严厉整治无序招生、有偿招生的学校和个人。
  阜新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市各高中学生学籍、毕业证发放、转学休学的管理。
  阜新市区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均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录取通知单,以此作为入学报到的依据。录取通知单存根作为建立学籍的依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对录取的高中新生统一建立学籍。
  今年阜新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高中新生的资格审查,各类考生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由学校擅自录取者,不建学籍、不发毕业证并限期清退。
     来源:网络  编辑:kostbar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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