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用户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账号激活
您的位置:教学资源网 > 中考资讯 > 阅读文章

山东淄博严控普高招生 7月5日起填报志愿

阅读:497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5/13 9:41:37
分享到:
  前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将继续深化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录取依据,以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推荐录取和特长录取等多种形式录取,以诚信机制为核心的高中招生配套保障制度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是7月5-6日,统一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是6月27-30日。淄博十七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是6月22-24日。指标分配录取和综合录取将于7月10-18日在全市集中进行。另外,淄博中学集中录取前自主录取相应学科潜能生50人,淄博十七中(淄博艺术中学)将在全市招生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录取音乐、美术等艺术专业特长生。
  普通高中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
  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高中学校推荐生和特长生计划数控制在规模内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均占规模内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
  7月5日、6日填报志愿
  所有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全部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初四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组织进行。时间是7月5-6日。志愿填报地点一般设在初中学校。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
  报考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由学生根据本人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和等级,按照招生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学校。考生填报高中学校志愿需由考生本人填写《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来源:网络  编辑:kostbar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