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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泉州高中招生四大变化 6月10日填报中考志愿

阅读:342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2/4/13 16: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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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2012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泉州共有11所公办中学面向泉州市区招收高一年新生5586人,其中5所省一级达标中学招生2592人,招生总人数与去年持平,但正常缴费生名额增多。
  与去年相比,今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四大变化:
  一是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下调为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5所省一级达标中学在招生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正常缴费生所占比例扩大。
  二是在定向生分配区域新增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情况下,泉州市区各初中分配到的定向生有所增多,其主要原因为达标校今年不再各划出30个名额给泉州市区集体学籍学生。
  三是保送生和推荐生的名额分配新变化,其中泉州一中保送生名额一半分配到本校的初中部,招收学校可以按照泉州市教育局确定分配的保送生、推荐生招收名额上浮20%,再具体分配到各推荐学校作为推荐名额。
  四是泉州市区集体学籍学生不能填报泉州市区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和定向生的志愿。
  达标校定向生区域扩大1069名 招生指标分配到40所初中校
  今年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仍然划出50%的统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招收具有该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定向生的区域扩大,但定向名额由去年的888人增至1069人,各校享受的定向指标普遍增多。
 
  定向生录取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批次已入围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逐校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继续分校、逐校录取。降分数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30分以内(含30分),降等级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在降分数、降等级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如还有剩余名额,则根据泉州市区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按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如果没有其他剩余的定向生名额可用于解决,则在该校的择校生计划中扣除。
  保送生面向本校招生比例提高 保送生、推荐生分配到各校名额可上浮20%
  今年,泉州市区5所省一级达标中学继续实行保送生和推荐生制度,招生总人数没有新的变化,但保送生、推荐生面向本校初中部的招生比例扩大,如泉州一中保送生、推荐生的名额一半分配到本校的初中部。
  按规定,保送生、推荐生的推荐人选必须是具有推荐学校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泉州市直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鲤城、丰泽区属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二是某些方面具有特殊的学习天赋或学习潜能的特长生。
 
  保送生免于参加今年的中考,推荐生必须参加中考,成绩达到招收学校面向外县(市、区)统招生最低录取线下5分以内(含5分),由招收学校录取。招收学校的保送生或推荐生名额招收不满的,剩余名额纳入招收学校市区统招生批次录取。招收学校可以按照泉州市教育局确定分配的保送生、推荐生招收名额上浮20%,再具体分配到各推荐学校作为推荐名额。
  610日填报升学志愿录取分五个批次
  今年泉州市中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于6月10日至13日自行上网填报志愿。招生分五个批次进行,各学校招生于7月28日前结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如下:第一批面向各县(区、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民办高中等中学录取,已被该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的录取。第二批泉州市区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按照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批次依次录取,北师大泉州附中的50名统招生同批录取。第三批其他省达标高中录取。第四批民办高中录取。第五批一般完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志愿优先原则,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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