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表明,2012年宁波市将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适度增加五年一贯制和“3+2”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加强中高职课程与教学衔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拔尖人才。
1、非本地户籍考生可报考宁波职业学校
在宁波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港、澳、台除外)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非宁波本市常住户籍的学生可以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除“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高职班外)。
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2、明年起所有考生不得使用计算器
数学、科学考试时允许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列入省教育厅教学用书目录不带文字输入与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2013年起所有学科考试考生不再使用各类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