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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2012中考体育考试办法 部分残疾者可免考

阅读:280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2/4/10 15: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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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中招办日前出台《2012年中考体育考试办法》,办法指出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一律要进行体育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男女同项)。体育科目考试以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16日。
  部分肢体残疾者可免考
  据南昌市中招办介绍,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一律要进行体育科目考试。凡患有先天性严重疾病,小儿麻痹症或部分肢体残疾,以致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可免考,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体育科目考试的申请,经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审核后报市、县(区)中招体育科目考试办公室组织审验属实,可办理免于体育科目考试手续,并免于参加体育科目考试。
  体育考试满分20分
  据了解,体育科目考试内容为: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男女同项)。体育科目考试以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50米跑为8分、立定跳远为7分、一分钟跳绳为5分。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16日。
  经批准免于体育科目考试的考生,以10分计入总分,凡能参加部分项目测试的,测试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分,免试项目按折半计分。
  缓试考生准许一次补考
  南昌市中招办指出,凡符合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18日前由本人申请,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核实后,按学校隶属关系统一于4月25日前到市、县(区)体考办办理审核手续,经市、县(区)体考办认定批准后,方可免试。
  因临时突发伤病或女生例假需要缓试的考生,须于考试前二天由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分别报市、县(区)体考办批准,方可缓试。缓试考生只准许一次补考,其成绩按实得分数计算,补考一般应从批准之日起七天内完成。
     来源:网络  编辑:中考资讯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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