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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潍坊高中招生政策出台 两类学生可申请推荐生

阅读:288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2/3/5 15: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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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高中招生政策出台后,不少考生和家长纷纷打电话咨询今年的推荐生录取政策。2月2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高中学校招收推荐生的实施办法出台,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和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申请高中学校的推荐生,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高中。
  推荐生不超过计划的5%
  今年,高中学校在招生时,可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初中学校可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
  推荐生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高中学校可采取  照顾一个等级、两个等级或更多等级的录取办法。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主要根据面试或测试成绩,并结合初中校长推荐信、学生标志性成果择优录取,也可破格录取,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相关学校的择校生录取标准。推荐生招生方案由各高中学校自己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每个学生申请一所高中
  初中学生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推荐标准,申请推荐到相关高中学校,每位学生只能申请推荐一所高中学校。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四个环节组成。
  首先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推荐的高中学校。学生提出申请后,初中校长进行实名推荐。推荐工作由以校长、初三年级骨干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委员会负责。推荐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推荐标准,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生名单。
  4月10日前,由初中校长写出实名推荐信,向高中学校逐一进行推荐。
  严禁通过学科考试选拔
  各高中学校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对所有推荐生的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确定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和照顾录取政策。经教育部门批准,高中学校可到初中学校通过调查、座谈、阅读资料等方式,了解推荐信和标志性成果是否属实。对有特殊才能学生进行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时,原则上要有高中和初中教师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及家长委员会代表等参加。严禁用学科知识考试方式选拔推荐生。
  4月24日前,高中学校应完成录取资格学生名单。将确定的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破格录取的学生名单,以及照顾录取政策进行公示。
     来源:胶东在线  编辑:中考资讯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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