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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考招生录取科目设置有调整 招生或分文理

阅读:78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9/2/28 1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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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市教体局就《中山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次征求社会意见。

  与上一次征求意见方案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了高中录取计分科目设置等条件。

  普通高中录取科目设置调整

  调整前: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实行“4+6+N”模式。

  “4+6”为录取计分科目,其中“4”为基础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按30分计入英语总分)三科卷面分值分别为12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值70分,均以原始成绩纳入投档总分;

  “6”为比例计分科目,包括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以一定的比例纳入投档总分。物理、历史分别以80%计入投档总分;道德与法治、化学分别以70%计入投档总分;生物、地理分别以50%计入投档总分。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A、B两种类型,其中A类计划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A)按所有录取计分科目计算,B类计划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B)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物理和化学等六个科目及其比例计算,其它科目在普通高中录取时设定等级要求。

  调整后:

  投档录取时,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分为A、B两种类型,分别按不同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A和总分B,满分值均为600分)进行录取,指标生按A类计划执行,A、B计划的比例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确定。

  在2019-2020年改革过渡期内,可以小步子、微改革探索试验A、B两类招生计划,为全面改革获取操作性实践经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科目实行“4+2+N”模式。

  (1)基础计分科目(4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均以原始成绩纳入投档总分,总分A、B相同。

  (2)比例计分科目(2科),物理按原始成绩100%、化学按原始成绩90%计入总分A;历史按原始成绩100%、道德与法治按原始成绩90%计入总分B。每个学生均按A、B两种方式计算总分,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

  (3)N为等级科目。A类计划投档时,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及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B类计划投档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艺术科目随省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程逐步纳入等级科目。等级科目在普通高中录取时设定等级总分要求,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合格的以2分计算等级分,不合格的不计算等级分。

 

  录取前置条件调整

  调整前:

  将等级科目考试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将录取计分科目等级和总分作为学校录取的择优条件。

  调整后:

  将等级科目的等级总分达到要求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将录取计分科目等级和总分作为学校录取的择优条件。

  征求意见时间安排:

  公众可在2018年11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zsb002@126.com。

  2.传真:0760-89989291。

  3.邮递信件: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三楼303室。邮政编码:528400。

     来源:网络  编辑:majiawen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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