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相关文件,对定向生资格认定进行重新定义!从文件的内容中,我们看到,按只有在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应届初中生才可享受定向招生资格,而在初中阶段择校的学生不是不能享受定向招生名额的!
这一文件的发布,可谓重新定义了定向生的要求,但同时也让一部分孩子失去了定向生资格。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新政下,怎么才算有定向生资格?
具有定向生资格应满足的条件:
① 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3年
② 初一、初二、初三连续在该校就读
③ 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注: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具备定向生资格!
那么,在此条件下,哪类考生将失去定向生资格?
第一类:所有民办初中就读的孩子
因为西安市所有民办初中都不在教育局的学区划分范围内,所以民办初中就不存在对口小学。
那么,凡是在民办初中就读的孩子就都属于择校生,则失去定向生资格。
第二类:就读学校虽属公立中学,但不属于对口学区范围内的孩子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西安市教育局划分的学区范围,按照户籍所在,只有在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就读才属于非择校。反之,则为择校生,失去定向生资格。
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只要在公立学校就读的就一定有定向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