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盐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其中规定了台籍考生的加分要求,要求各地各学校组织认真学习,及时做好加分政策的准确解读和宣传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做好加分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工作,切实为台籍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政策规定,台湾籍考生包括台商随行子女,台籍考生加分所需证明材料有:考生台胞原件、复印件,户籍本复印件,《加分申请表》以及市台办出具的审核意见,同时还明确了办理程序和截止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集中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视为有效,通过审核的台籍考生即可在中考最后录取时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