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2018中考中招通知
各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1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工作的通知》(宁教中〔2018〕1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18年我县中考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A卷)考试。
2.市级组织命题测试或考查科目:
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实行全市统一命题测试或考查。
3.体育与健康测试项目:
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宁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15〕54号),所设置的测试项目执行。
二、考试内容
按照《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所确认的考试内容实施。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长
1.考试方式:
省级统考的9个科目将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严禁携带计算器。
2.考试时长与卷面分值:
各科目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
四、考试时间安排
1.省级统考时间及科目安排: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等7个科目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考试,地理、生物2个科目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考试。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2.市级测试或考查时间:
市级组织的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3-5月份进行。
五、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的计分:
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分记入总分,3科满分为450分。
2.物理、化学的换算分:
物理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90%记入总分,满分为90分;
化学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80%记入总分,满分为60分。
3.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5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按等级(A、B、C、D)记载,A等级每科奖励5分,B等级每科奖励2分,C、D等级不计奖励分。5个科目最高奖励分为25分。地理、生物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体育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
4.等级划分规则:
(1)考试科目等级划分: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5个科目的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化学科目的卷面原始成绩64-75分为A级,53-63分为B级,45-52分为C级,45分以下为D级。各县(市、区)各学科获得A等级的人数应不少于本县(市、区)与考数的20%,未达到的降分至20%止;获得B等级以上(含B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70%,未达到的降分至70%止;获得C等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90%,未达到的降分至90%止,缺考的不记等级。
(2)地理、生物科目首考、重考及省内外其他设区市转入的等级划分:因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省外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2018年初中毕业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上述办法执行;省内其他设区市转入的考生需由转出的县级招生部门提供原始成绩;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其中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科目毕业升学成绩。
(3)体育科目的等级划分:体育测试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以下为D级。
(4)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按合格、不合格两档记入成绩。
5.市内成绩通用科目:
为了方便考生,减轻学生负担,我市9个县(市、区)内学生的体育、地理、生物及理化实验成绩通用。
6.招生的录取总分组成:
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物理、化学的换算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和“照顾分”四项相加组成。
六、招生录取
(一)柘荣县第一中学录取
1.柘荣县第一中学正取生(含定向生)的录取条件和办法
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良(含良)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正取和定向生不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2)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3)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成绩至少有5科达到B级(含B)以上,允许2科为C级。如等级要求人数不足正取生(含定向生)招生计划时,降低一个或两个C级,直到符合等级比例人数为止(最低等级要求C级以上)。
录取办法: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中,依据学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定向生录取按《2018年柘荣一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方案》(见附件)执行。
2.柘荣一中中新合作班招生
由柘荣一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柘荣县第一中学与新西兰罗托鲁阿男子高中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闽教合作【2013】69号)文件精神,依据学生志愿,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优录取。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在我县初中就读且有我县学籍的非本县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正取生的录取条件,按正取生录取。
4.2018年柘荣县第一中学招生计划
柘荣一中2018年高中计划招生520人,其中:正取生(含定向生)440人,中新合作班80人(本县招收40人,县外招收40人)。
(二)职业院校录取
1.柘荣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人数为360人。
2.职业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8〕15号)执行。
七、中考中招照顾政策
严格执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的通知》(宁政办〔2009〕77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宁教综〔2016〕5号)的有关规定。
1.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享受“录取总分”的加分政策:
(1)烈士或见义勇为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20分、见义勇为受市、县(市、区)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加45分;报考其他普通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由县级以上民族工作主管部门认定证明,录取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3)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加5分。
(4)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教职员工和退养的民办教师)的子女加7分。
(5)落户在我市的台资企业,台商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的优待办法》执行。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2.以下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荣誉称号者。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
(3)残疾但能独立生活的考生。
(4)“五老”直系后代。
本文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