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流动人口可凭居住证在长沙享受多种权益和公共服务。连续居住、工作3年以上的,还有望落户长沙。昨日记者获悉,《长沙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下发,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
该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居住的非长沙市户籍人员和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市)流动居住的人员。居住证和以往的暂住证相比,虽仅一字之差,却能为流动人口带来平等的市民待遇和城市归属感。
可享多项公共服务 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在长沙享有多种权益和公共服务。具体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子女享受儿童计划内免疫疫苗免费接种;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在长沙市连续居住、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居住证和缴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可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有固定职业的,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申领居住证需提交住所证明 该办法规定,居住证申领对象为依法申报了居住登记,拟在长沙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流动人口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流动人口就学并在学校住宿的,由学校在流动人口入学时进行登记。
居住证在哪里申领? 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区、县(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在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立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开展居住证的受理、发放等工作。申领居住证应提交流动人口的身份证复印件、住所证明和近期彩照1张,并填写《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属于省外流入的成年育龄人员,还应交验人口计生部门签发的婚育证明。
居住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湖南省公安厅确定的式样,统一制作签发。居住证的有效期为1年、3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