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学校:
根据《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丽教基〔201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
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参加升学考试的往届生。
二、测试项目
男生:1000米(必考);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应届生三选一,在外地就读学生和往届生三选二)。
女生:800 米(必考);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应届生三选一,在外地就读学生和往届生三选二)。
三、计分方法
体育成绩总分为30分,包括学生的平时成绩和考试项目成绩。学生平时成绩满分为10分,由体育课成绩、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组成。考试两个项目每项满分为10分。最后以平时成绩和实考成绩之和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四、免考办法
1.经体育主管部门认定持有效证件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运动员,可以申请体育免试,成绩按满分30分。残疾学生凭残疾证或学校证明(校长签字) 可以申请体育免试,体育总成绩记24分。伤病学生凭县人民医院证明,每免试一项记6分。
2.在县级及以上田径运动会中获得比赛项目前六名和其它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免考,免考项目以满分10分计(非耐力项目不得替代必选项目)。如两项以上获奖符合以上规定的,其中一项为耐力项目(800米以上)或游泳项目的可同时申请两项免考,总分按20分计。
五、报名办法:
初三应届学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至19日下午5时截止。
在外地学校就读,要求返回原籍参加初中毕业考试的考生和往届生须本人到县招考办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详见云和籍在外县就读回本县参加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及往届生报名须知)。
六、考试时间
第一次安排在2011年11月8、9、10三天完成。
第二次安排在2012年3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考生对第一次考试成绩不满意,可在县教育局安排的第二次考试时间再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可重新选择,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可报一项或两项。最终成绩分别取两次考试中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的最高分计入总分。
学生的平时成绩的评定请各校于2012年3月底完成并上报县招考办。
七、其他
1.将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已实施多年,各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按照附件3《体育考试平时成绩评分细则及评分办法》,根据有利于推动初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的原则,认真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既做到公平、公正,又能促进学生保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绩由学校综合测评小组集体评定,评定结果必须在学校或班级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教育局届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2.各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望各校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意义,及早周密安排,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2.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测试规则;
3.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平时成绩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及评分办法;
4.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平时成绩登记表。
5. 云和县初中毕业生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6.云和籍在外县就读回本县参加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及往届生报名须知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