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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南平中考招生计划及录取政策公布

阅读:123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5/5/30 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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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15年秋季有关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工作公布如下:

  一、南平市区高中学校

  今年南平市区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学校名称

  班 数

  (招生计划数)

  招生人数分配

  南平一中

  20班

  (1080人)

  从总计划中划出108名计划面向南平10个县(市、区)提前自主招生2个实验班,从余下的972名计划中划出50%,计486名,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

  南平市高级中学

  12班

  (648人)

  从总计划648名划出40%,计259名,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

  南平八中

  12班

  (648人)

  招收12个班(含宏志班),招生648名。

  南平九中

  3班

  (150人)

  招收3个班,招生150名。

  二、普高招生有关政策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0〕8号)、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和《南平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南教基〔2015〕2号) 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严格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严肃性。公办、民办高中均不得扩招。从2015年秋季开始,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我市普通高中一律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2.严格控制录取分数线,不得录取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公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320分以上,民办高中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下调20分。

  3.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高中学校不得以自费、旁听、借读等其它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4.南平一中提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08名,具体参照南教基〔2013〕12号文件执行。

  5.为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送至中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全部要报名参加中考,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

     来源:网络  编辑:xueshan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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