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堰市教育局了解到,3月20日前要完成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籍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不参加中考上中职学校。
从今年起,城区(含武当山特区)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所在地学籍主管部门(即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属地负责辖区内初中学校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据介绍,近几年来,由于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以及初中学校考核机制等方面原因,中考报名工作出现一些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不许“差生”报名、强迫“差生”转学等方面。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规范的中考报名行为有悖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因此要坚决予以制止。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籍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不参加中考上中职学校。各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凡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接收无学籍和参加过往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杜绝一生多学籍等现象。
市教育局表示,将以中考参考率作为考核初中阶段巩固率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